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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杭写字楼抵押贷款,小额贷款房产抵押

登记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(国家主席令第29号);

2、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99号);

3、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98号)。

登记标准

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,权属清楚,产权来源资料齐全,手续完备的。

房屋所有权人抵押、转让房屋所有权的,因为房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之上,必须有一定的土地权利基础,不能是空中楼阁,所以,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关系,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和抵押。但是,法律并没有规定转让、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,必须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和转让。

抵押特征

(1)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,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,房屋抵押是从合同,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,本身不能独立存在。

(2)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,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,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。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。

(3)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,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,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。

(4)抵押物须是房屋,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,也可以是第三人,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,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,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。

(5)房屋抵押权的设定,一般采用书面形式,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。

(6)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,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,因此,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。

(7)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。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,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,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,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,由房屋抵押人承担。

余杭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注意事项

1. 借款人需注意选择正规、可靠的银行或贷款机构进行申请,避免遭受不良中介的欺诈。

2. 在签订合同前,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合同内容。

3. 借款人应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,避免因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而引发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。

4. 在进行房产抵押贷款前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金融顾问的意见,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程度的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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